7月1號游戲新規 發布時間: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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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了,進一步規劃關于了手游內容審核、出版申報及游戲出版物號申領等方面。 這個《通知》主要說了這么幾點,首先,將所有的游戲分為涉及政治、軍事、民族、宗教等題材內容,且無故事情節或者情節簡單的消除類、跑酷類、飛行類、棋牌類、解謎類、體育類、音樂舞蹈類等休閑益智國產移動游戲和非上述的類型。 整個流程,如果是第一種的話,游戲公司要提前20個工作日,先填寫《出版國產移動游戲作品申請表》,并將此表及相關證照的復印件(一式兩份)報送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先提交到省級行政出版主管單位,省級部門先出省,初審完了之后再提交給國家新聞光電出版總局進行審核。 廣電總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然后再返回給省級部門-游戲公司,如果審核通過的話,游戲公司要在運營后7個工作日內,向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上網出版運營時間、可下載的地址、運營機構數量及主要運營機構名稱和是否開放充值等出版運營情況。 如果是后者,那么就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互聯網游戲作品和電子游戲出版物申報材料的通知》去辦理和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另外已經批準出版的移動游戲的升級作品及新資料片,比如《征途2》、《我叫MT3》等,仍然需要重新提交審核。 事實上,游戲運營很早就有,主要分為兩大類。一個是游戲運營備案,另外一個是游戲版號備案。 游戲運營備案—是指文化部要求在游戲上線運營后的30日內到文化部去做游戲運營備案。除了這種備案以外新聞出版總署也要求經營網絡游戲的公司, 每款產品需要到新聞出版署做一次 互聯網出版備案(網絡游戲電子出版物前置審批)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游戲版號。 辦理游戲運營備案與游戲版號前,企業需要具備 ICP許可證、文網文、游戲著作權資質沒有文網文 以及游戲著作權,同樣不能夠辦理運營備案以及游戲版號。 ================================================================================================================ 根據多家游戲開發商反映,隨著7月1日手游新規的實行,在自己按照規定要求將產品送審時卻發現,游戲無法通過審批的原因竟然是,游戲中使用了英文。據了解,根據規定,未來游戲中將一律要求使用規范簡體漢。 據了解,審批意見不允許他們的游戲中出現“mission start”、“missin complete”以及“GO”、“Lucky”等等,另外還被要求在游戲有更新時,不允許使用“new”來作為提示不但英文縮寫。 此外,繁體字以及帶有暴力色彩的字眼如“擊殺”等也屬于嚴禁范圍。 資料顯示,這已不是第一次出現類似情況。2010年4月,廣電總局就曾向央視下發通知,要求在主持人口播、記者采訪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諸如NBA、GDP、WTO、CPI等外語和縮略詞,為此曾一度引發網友的熱議吐槽。但時至今日,這一規定似乎已經名存實亡了,各類英文縮寫依然大量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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